关于营造快速提升获得电力的外部环境的建议

来源:陵水人大办 发布日期:2022-09-27 09:5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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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造快速提升获得电力的外部环境的建议

提建议人:杨小东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陵水县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要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且在全国县级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排名中要进入前三的目标。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获得电力”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供电部门负责牵头推进“获得电力”这项指标与国内先进的广州、深圳等地区对标,内部管理方面通过编制“优化电力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在缩短办电时长,高效办电等方面的“获得电力”指标不断向国内先进地区靠拢,用户用电体验感不断提升,但在外部环境方面与广州、深圳地区对比还有较大的差异,先进地区在电力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提供更加快速提升获得电力的外部环境保障措施,借鉴建议如下。

一、将高压电网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县重点工程管理范畴。将变电站站址用地和输电线路廊道纳入区域规划,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工程,可凭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直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电网建设注入了审批制度改革的动力,以适应自贸港建设要求相批配的电力营商环境。

二、将20kV及以下电力外线工程涉及综合执法、资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公路、水务、城市管理、林业园林等部门的行政许可简化流程、统一办理,办理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电网建设项目涉及道路挖掘的,按原道路建设标准予以修复。

三、建立电网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制度。供电部门可根据电网发展规划编制未来5年变电站用地建议和每年度新增配变台区用地建议;按程序审定形成变电站和配变台区用地储备计划后,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应在变电站和配变台区用地储备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建设用地的征收、储备工作;供电企业应按协议约定予以协助,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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