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1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提建议人:

代表团:隆广镇代表团,代表姓名:董存雄

内容:

我县的农村饮水工程涉及村庄多、覆盖面分散、管线长、运营成本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农民支付意愿不强,水费收缴有困难,农民普遍存在喝“大锅水”,或者自己打井取水的现象。农民不缴费的话将被停水,所以水管成了虚设,工程运营困难。但是农村的土地尤其是靠近农用地的土地,易被农药污染,饮用了污染的井水将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议有关单位减免农民的水费,由政府补贴,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承办单位:

县水务局

办理结果:

董存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后续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一针见血地点到了农村供水工程后续管理的问题所在。县人大十三届七次会议提出在“十二五”规划中,要全面解决我县农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我县有计划的分片区、分地域、分水源来建设净水厂6座和利用青山水厂、清水湾水厂的富余水源来进行管网延伸工程,解决了全县除黎安镇(先行试验区解决)外11个乡镇的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但确实存在您提到的水费收缴困难,已无法维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管网延伸项目的正常运行;承包户缺乏管理经验,管道漏水,偷水,水损耗量大,管护难度大,造成承包户提出退包,不肯承包;还有用水不节约造成浪费,有个别凿破管道放水用于灌溉农田、果园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局编制了《陵水县农村水安全运行管理方案》,方案提出:

一、全县供水项目由水厂至进村总表前的生产、维修及养护等工作由县水务供水有限公司及清水湾水务供水有限公司管理;进村总表后管道的维修、养护及水费征收工作,由水务局下属灌区管理工程处负责,县水务供水有限公司及清水湾水务供水有限公司管理做为技术指导。

二、配齐各农村水厂工作人员,以确保水厂正常运行。

三、各乡、镇设立供水协调机构,各村委会成立供水管理站,在各自辖区内配合水务局及水务供水有限公司做好供水运行管理工作。

四、做好水质安全监测

五、加强管道日常维护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对破坏管道、偷用自来水做为他用的行为要采取法律措施进行严厉处罚。

六、实行以村委会承包方案,选定责任心强、有一定维修能力的人进行承包。

目前该实施方案正在上报县政府,等待政府同意通过后方可执行。                             

2015年7月2日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