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审计局 政务服务事项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01 14: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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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审计局

政务服务事项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的审计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县本级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四)负责对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六)接受上一级审计机关的委托,对本级政府辖区内的中央及省属单位,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七)负责对县属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

(八)组织或参与有关审计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

(九)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审计局下设办公室、政府投资审计室、财政企业审计室、经济责任审计室、农业资源环境审计室。

地址:陵水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中心902

联系电话:8332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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