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
10月29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隆挺主持会议,副主任黄源银、龙海魂、陈雷、高晓飞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8人,符合开会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法院关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工作报告;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工作、海归小镇小游戏产业发展扶持工作和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等调研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办中小学教师优化配置工作实施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任命李东波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李一虹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李东波为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免去郑文红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同意接受蔡斌航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张隆挺同志向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监督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祺霖,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官宏冲,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罗金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玲。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营商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市监局、县红十字会、县生态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隆广镇、三才镇各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