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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387-ls/2025-00462 分  类: 商贸、海关、旅游、服务业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5年11月22日 09:00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修订)》的通知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试行)(修订)》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修订)》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措施(试行)(修订)


为加快陵水酸粉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陵水酸粉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陵水酸粉知名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在陵水县实际经营并无失信违法等行为的从事酸粉产业的市场主体。

二、支持生产经营

(一)支持陵水酸粉预包装产品研发

对在陵水县内开展陵水酸粉预包装产品研发的市场主体,研发的酸粉预包装产品通过SC认证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

三、支持开拓市场

(二)支持陵水酸粉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

对达到升规纳统条件的陵水酸粉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三)支持酸粉研学基地创建

对在我县范围内成功创建国家级酸粉研学基地(营地)、省级酸粉研学基地(营地)的合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10万元。

(四)支持开展业务培训

鼓励有资质的机构开展陵水酸粉业务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酸粉制作工艺、运营能力提升等。培训方案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单次培训不少于20人、一天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的,按照参训学员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单次培训奖补最高不超过5千元,单个机构每年累计资金补贴不超过5万元。

四、支持产业宣传、文化建设

(五)加大陵水酸粉品牌海外宣传力度,鼓励老字号走向国际市场

支持从事酸粉产业的市场主体开展境外广告宣传,按照不超过广告费用的10%给予奖补,单个市场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每年。

(六)支持陵水酸粉市场主体展会拓市

支持陵水酸粉市场主体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展览会等,按照实际投入的30%给予奖补,且同一个市场主体每年累计参展申请奖补次数不超过2次(含),国内参展奖补每年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国外参展奖补每年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七)振兴陵水酸粉传承,推动陵水酸粉非遗传承人培养

对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00元/人,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给予一次性奖补7000元/人。

五、附则

(八)本措施涉及的扶持政策,与本省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市场主体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本措施中所有扶持条例可按就高原则申请享受,但不重复享受。

(九)本措施自2025年10月22日起试行两年,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将根据产业发展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程序及时修订完善。原《陵水黎族自治县酸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陵府办规(2024)1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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