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村潟湖第四批次89宗用海海域使用的公示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5-12-02 19: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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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

新村潟湖第四批次89用海海域使用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

一、用海申请内容:

项目名称

陵水新村潟湖养殖渔排整体用海项目

拟用海位置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新村港

申请使用岸线

/

申请用海

面积

3.2782公顷

项目性质

经营性

用海类型

开放式养殖用海、

旅游基础设施用海

用海方式

开放式养殖、透水构筑物

拟申请用海年限

10

用途

渔排养殖、民宿、餐饮

、公示期:

公示期为2025122日至20251210日。

、其他: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新村潟湖第四批次89宗用海有异议或在该海域有用海意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电话:13519878668             联系人:郑儒光                

地址: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中心1七号窗口陵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邮编:572400


附件:新村潟湖第四批次89宗用海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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