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拟对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实施注销登记的通告(2024年第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与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禁用与报废(GB/T16877-200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琼01-Q1779等72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现予以公告注销,其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作废。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如有异议,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自本通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均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898-38333537,地址:陵水县椰林南干道政务服务综合楼)
特此通告。
附件:已达规定使用年限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拟注销登记信息表(2024年第7期)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