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牛岭农场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垦区被占地协调有关工作事宜的建议
提建议人:王业富
现状:陵水县辖区原有岭门农场(1964年成立,分别将周边的15.6万亩土地划拨给农场管理)和南平农场(1952年成立,分别将周边的13.2万亩土地划拨给农场管理),现在通过农垦改革后按每个市县的农场合并成一个的要求,将岭门农场和南平农场合并改为海南农垦牛岭农场有限公司。牛岭农场公司通过地土大调查发现,岭门和南平未处置被占土地共18316.1亩,分布在牛岭农场公司(原岭门和南平农场)与文罗镇、隆广镇、群英乡、本号镇、提蒙乡和光坡镇的界线交界区域,而且被占地使用时间较长,占地主体多数是靠近被占地属地的乡、镇村委会村民。农场公司在调查处置被占地时,占地村民普遍以祖宗地为由,认为当年土地划界确权发证未经村集体的确认,村民不承认划界确权发证结果,拒绝与农场公司协商调处,还有部分被占土地是村民小组把农场的国有划拨用地承包给其它公司使用,从而影响了农场国有土地规范管理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也造成了部分村民占地种植更新时无法办理采伐证和占地范围内一户一宅的农户住房改造等合法的审批手续,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占地农户的自身利益。
建议:妥善解决好垦区国有土地规范管理同时兼顾到农村老百姓的自身利益。建议县法院配合农场公司到占地村委会举办法律普及宣传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向占地村民说清楚违法占地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使占地村民主动与农场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确保个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同时也规范了国有土地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