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立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的建议

来源:陵水人大办 发布日期:2025-07-09 17:53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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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订立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的建议

提建议人:王盛权

现状:我县是黎族群众主要聚居区域之一,黎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积累了防病治病的丰富经验,广大的民间黎医充分利用本地的自然药材种源,采取有效行医方式,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方面有许多独到之处,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形成了独特的黎医药,使我县成为全省黎医药重要传承地之一。但由于黎医药理论没有文字记载,基本上依靠口传心授,代代相传,缺乏必要措施保护传承和发展壮大,黎医药特色优势正在淡化。少数民族医药是我国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黎医药又是少数民族医药的重要分支。为了传承保护和弘扬黎族医药,促进黎族医药事业健康发展,订立《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极为迫切。

建议:订立《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从法律法规的高度鼓励、支持、引导我县黎医药的传承、发掘、保护和发展,进一步发挥黎医药资源优势,促进黎医药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黎族群众对中医药、黎医药服务的需求。同时通过一系列培训考核,对黎医进行确定,挖掘一批黎医药人才,规范黎医药行业管理,对我县打造富有特色的康养产业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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