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网上损害企业品牌形象
侵害企业家合法权益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陵水县委网信办决定
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
“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7月
重点整治内容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3.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4.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5.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6.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7.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8.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9.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10.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举报方式
(一)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
登录举报中心官网https://www.12377.cn举报。
(二)向省网络舆情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
进入“海南网络举报”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进行举报。
(三)向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
1.拨打0898-83315282举报热线举报;
2.发送邮件至邮箱lswxb103@126.com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