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案件名称 广州畅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陵综执(交运)罚字(2022)第185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20221024广州畅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聘用驾驶员符永智驾驶粤A5S5U3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陵水县椰林镇陵昌加油站旁蔬菜批发市场装载(蔬菜)上车运往陵水县本号镇中心幼儿园。经执法人员使用《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粤A5S5U3号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该公司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08日止,具备营运资质,A5S5U3号车装置冷藏设备,该公司使用名下粤A5S5U3号车主要以运输蔬菜配送经营为主,该公司名下粤A5S5U3号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处罚依据

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并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规定,属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道路货物运输的行为。

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畅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1-24 处罚截止日期 2022-12-09
处罚机构 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状态 正常
答复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