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案件名称 | 海南火亿贸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陵综执(交运)罚字(2022)第191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2022年10月20日,海南火亿贸易有限公司聘用驾驶员邓才林驾驶琼B0DS97号中集牌轻型厢式货车(冷藏车)从三亚市吉阳区南丁中村海南火亿贸易有限公司装裁(冰淇淋和面点)上车运往陵水县文罗镇万家鸿超市,琼B0DS97号车安装及配置有冷藏设备冷风机,冷藏温度最低达到-20度,该车辆属冷藏冷鲜专用运输车辆,该公司主要经营冰淇淋、冷冻食品、日用百货。经执法人员使用《海南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琼B0DS97号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和海南火亿贸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公司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不具备经营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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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一)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规定,属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给予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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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海南火亿贸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11-24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2-12-09 |
处罚机构 | 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状态 | 正常 |
答复部门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