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案件名称 | 周世栋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陵综执(农业)罚决字〔2022〕025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8日16时40分,我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在光坡镇粮所门前马路边发现一辆车牌为琼CGD385银色小货车,后车厢上装载仔猪,其仔猪耳朵上没有佩戴畜禽标识,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要求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车辆备案证明,当事人无法提供,执法人员立即对未经检疫仔猪进行证据保存,现场清点的仔猪分别为白色品种7头,棕色品种8头,黑色品种3头,共计18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版》第五十二条第三款从事动物运输的单位、个人以及车辆,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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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版》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结合《海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版)》,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叁仟元(¥3000)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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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王世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23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2-6-7 |
处罚机构 |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状态 | 正常 |
答复部门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