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 |||
案件名称 | 万宁森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滥伐林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陵综执(生态)罚决字〔2021〕59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事由 |
我局于2021年9月14日对该公司涉嫌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里村村委会大溪岭滥伐桉树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5月开始,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里村村委会大溪岭滥伐桉树,共砍伐桉树97株,采伐蓄积量为9.2636立方米,总价值为4631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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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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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万宁森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3 | 处罚截止日期 | 2021-12-08 |
处罚机构 | 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状态 | 正常 |
答复部门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