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案件名称 郑庆高违法采砂现场装运河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陵综执(生态)罚决字〔2021〕2 号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事由

经查明,你(单位)违法事实如下:2020年12月4日凌晨2时50分驾驶惠利牌四轮拖拉机(车牌号:琼01-Q0165)在陵水县本号镇小妹村爬苏田河溪段违法采砂现场装运河砂。


处罚依据

依据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和海南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河道采砂部分)酌定裁量因素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运输的河砂;2.处罚款10000元。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郑庆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6 处罚截止日期 2021-02-10
处罚机构 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状态 正常
答复部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