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全县河(湖)长制工作情况

来源:陵水县河长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9-10-18 17: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根据《海南省河长制湖长制规定》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推动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河(湖)管护责任,现将9月份河(湖)长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河长巡河情况

201995日上午,陵水县李功成副县长到曲港河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分别到新村镇曲港桥及曲港河末端等地开展巡河调研工作,并现场听取了新村镇镇长林治对于近期落实河湖管护情况的汇报。李功成强调,一是乡镇要抓好村级河长及巡河员的巡河工作落实情况,并且要做好巡河台账的登记工作。二是要加快推进新村镇退塘还林工作的进一步落实,争取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退塘还林工作。

911日下午,县政府副县长陈春梅在县水务局、本号镇政府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到苗村进行巡河。巡查中,陈春梅认真察看板来河的河道情况,详细了解了河长制实施情况、汛期安全问题、河道两侧垃圾处理等工作进展情况。

920日下午,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许芳玉深入隆广镇对其管理责任对象的县级河流进行巡河。实地查看流经隆广镇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情况,详细询问河段水质状况,对主要污染物来源进行深入了解,并对下一步治理方向提出具体意见。

928日下午,先行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兼)刘明到黎安港及沿路开展河长制日常巡查工作,详细了解水质治理、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等工作。先行试验区党政办、先行试验区规划建设局、黎安镇等部门参加。





二、乡镇动态

本号镇:常态化组织村级河道巡查员等各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对各村辖区内的河段开展常态化河道巡查工作,定期清理沿岸生活垃圾和水葫芦,加强辖区内河段安全,及时疏通排水渠道,保持河道畅通,9月共组织18次清河行动。

提蒙乡925日,提蒙乡在陵水河(礼亭段)开展“清河行动”,主要清理水面水葫芦及岸边垃圾。据统计,当天组织护河员、保洁员共十余人,出动机械设备1辆,清理河道1.2公里。

三、河长巡查履职情况

乡镇

应巡查数

巡查记录数

发现问题数

整改问题数

备注

椰林镇

2*1

3

3

3


光坡镇

2*1

3

3

3


三才镇

2*1

2

0

0


文罗镇

2*1





新村镇

2*1





黎安镇

2*1

2

2

2


英州镇

2*1

3

0

0


隆广镇

2*1

2

1

1


本号镇

2*1

2

0

0


提蒙乡

2*1

2

1

1


群英乡

2*1





总计

11*2

19

10

10


各乡镇9月巡查统计表











四、水质监测情况

  • 河流

    监测断面

    监测时间

    水质类别

    金冲河

    光坡镇

    2019.9.5

    都总河

    本号镇

    2019.9.5

    陵水河

    打南村

    2019.9.10

    英州河

    英州河口

    2019.9.5


五、打击非法采砂工作情况

今年9月份,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联动组织人员主要集中小妹水库、黎跃水库、石近水库,陵水河走水、黎盆河段,南平云田、国拥段,港坡河,军昌河及金聪河等地巡查50次,共出动313人次,未发现非法采砂设备。



























送: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各县级河长、各乡镇人民政府      

陵水黎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91018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14816(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