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河长制工作简报
2018年第28期
(总44期)
陵水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陵水县召开2018年河长制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全县生态环保大会精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7月13日下午,陵水县召开2018年河长制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何兆智主持会议,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及各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县河长办关于河长制工作情况、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级河道水质监测情况的汇报。其次,会议对"河长制"第二批河流"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注意事项进行强调,并向各乡镇初步征求《陵水县开展河(湖)长制日常巡查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意见。
何兆智指出,前段时间的河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各乡镇对"河长制"工作认识浅、常态化巡河不到位、劣Ⅴ类水体尚未全面消除、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上下联动与部门协作不充分、"一河一策"方案比较粗放等。
聚焦紧凑的目标任务,针对存在问题精准施策,何兆智最后作出几点强调。一是压实巡河员专职责任,在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履行信息报送、问题处置和结果反馈职责。二是细化"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体现5个问题清单,用数据等佐证材料支撑方案措施。三是精简巡河员编制,各乡镇仔细研究辖区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定岗定编定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四是谋划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利用污水收集与处理项目运行提升水体质量,推动劣Ⅴ类水体污染防治工作。五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巡河日报制,由巡河员到乡镇再到县河长办层层上报巡河情况,建立监督考核倒查机制;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强化巡河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六是做好工作记录,做到巡河有照片、问题有台账、整改有成效。七是加大宣传与监督力度,各乡镇要强化"河长制"宣传力度,使村民树立水资源保护意识;开放举报电话,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让群众参与环境治理成为常态。
会议最后要求各乡镇对《陵水县开展河(湖)长制日常巡查人员工作实施方案》作进一步研究并进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