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来源: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3-28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2021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设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研究推进全县城乡建设行业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拟定并实施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措施。指导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

(四)指导实施全县乡村民宿发展。

(五)拟订全县建筑业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负责制定全县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落实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

(八)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人防工作,制定防空袭预案;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人防通信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燃气的政策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燃气的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独立核算、不纳入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链接-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806.70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7806.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806.7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600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27806.7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23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0.47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6.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7.4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5万元,占1.01%;卫生健康(类)支出23.21万元,占1.28%;城乡社区(类)支出1231.77万元,占68.18%;住房保障(类)支出530.47万元,占29.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决算数合理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1万元,主要是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项)2021年预算数为1.4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8.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6万元,主要是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主要是根据上年决算数合理调整。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5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了11.30万元,主要是根据人员、业务实际情况,预算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00万元,主要是建设工程监督抽测费用预算数减少。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工程建设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420.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5.10万元,主要是工程建设管理项目减少。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0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03.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52.38万元,主要是规划编制费用项目减少。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021年预算数为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98万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4.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22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减少。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0.00万元,主要是减少垃圾处理场拦截坝加固工程项目预算。

14.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00万元,主要是新增棚户区改造片区,增加棚户区改造工作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上年未安排该项预算。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7.84万元,上年未安排该项预算。

三、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24.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3.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3.6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00万元),较年预算下降44.4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贯彻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合理用车,减少公务用车维修维护、燃料等费用支出。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28.60万元,较年预算下降7.7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规范接待标准,节俭接待,计划接待840

(二)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五、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6000万元,上年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6000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1年预算数为26000万元,上年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7806.87万元。

七、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收入预算27806.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17万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1806.70万元,占6.50%;政府性基金收入26000万元,占93.50%;专项收入0.00万元,占0.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72.75万元,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款

八、关于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支出预算2780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21万元,占0.81%;项目支出27582.49万元,占99.1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772.58万元,主要是增加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补偿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8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3.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陵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06.70万元、政府性基金26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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