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召开2023年县级林长暨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

来源:陵水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3-06-01 21:42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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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陵水召开2023年县级林长暨全县林长制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全县林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县委书记吴海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罗桦,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肖峰,县委常委莫泉平、周刚、柳积民、许芳玉、欧朝军,县政府副县长伍发权、王祺霖、张贤良、黄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省级总林长会议精神、冯飞同志在2023年省级总林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海南省总林长令(2023年第1号)》文件精神,听取了2022年全县林长制工作汇报。


吴海峰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深化思想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投入到森林资源保护上来。要压实林长制工作责任,巩固好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要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要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毁林开荒、乱砍滥伐等行为。要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要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好林下经济,推动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森林+”产业发展,谋划和建设好长高乐园项目,构建一批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林产品。

•要坚持高位推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林长制工作,营造全县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要坚持奖惩并举,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有效发挥督查的“利剑”作用和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会议还审议了《2023年陵水县林长制工作要点(送审稿)》《陵水黎族自治县林长令(2023年第1号)(送审稿)》等有关文件。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资规局等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陈红 黄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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