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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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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0月21日省人民政府琼府委托(陵水)〔2022〕13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椰林镇、三才镇辖区,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道路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三才镇乐安村委会乐安第一、第二村民小组、老田村民小组9.7081公顷;椰林镇城东委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村民小组3.6411公顷;椰林镇城南村委会第五、七、八村民小组2.4613公顷;合计15.8105公顷。
四、组织实施:椰林镇、三才镇政府根据县政府确认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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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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