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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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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府办函〔2022〕51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16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县政府决定成立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我县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贤良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家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方乾宇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佳颖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文敬 县教育局副局长
胡开平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叶天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金华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吕 越 县商务局副局长
陈 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 河 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钟 声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小燕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国育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董 帅 县统计局副局长
龙岩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石凤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周智雄 人行陵水支行行长
邓丕和 国家税务总局陵水税务局四级调研员
邹小敏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杜代勇 团县委副书记
林杨柳 县妇联副主席
王群超 县残联副理事长
陈辉娟 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陈光照 英州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晓蕾 光坡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世能 黎安镇党委副书记
欧晶紫 隆广镇副镇长
林明明 三才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赖家仁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委编办、陵水税务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县工商联、人行陵水支行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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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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