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索 引 号: 00817387-ls/2022-00257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28日 16:00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我县总体规划安排和项目建设需要,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拟征收陵水县ls2022-02号用地范围内三才镇乐安村委会乐安第一、第二村民小组、老田村民小组9.7081公顷以及椰林镇城东委会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村小组3.6411公顷和椰林镇城南村委会第五、七、八村小组2.4613公顷,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5.810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5.1167公顷(其中涉及占用耕地14.1443公顷)、建设用地0.6938公顷,具体各单位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征收土地用于住宅项目以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用途分类二类住宅用地和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等现行的规定标准执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1321号)等规定执行。

五、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内提出,如无异议,被征地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确认意见。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30内,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7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14816(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