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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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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拟征收英州镇天堂村委会天堂第一、二经济社,坡村第一至三经济社,万福第一至六经济社、英州村委会英州村第一至四经济社集体所有土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3.80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4045公顷,建设用地2.4045公顷,具体各单位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征收土地用于万福路扩建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执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以货币方式安置。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按《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13〕21号)等规定执行。
五、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无异议,被征地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确认意见。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30日内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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