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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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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琼医保函〔2023〕14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陵水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亲自管、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整改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不断督促陵水县社保中心对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涉及未及时结算支付2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已完成整改。现将完成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未及时结算支付2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91.09万元问题。
已完成整改。未结算医保基金910883.76元,其中陵水县人民医院183283.62元、陵水县中医院727600.14元。
在审计期间,陵水县中医院已于2022年10月重新申报,金额727600.14元。经陵水县社保中心审核,扣除不合理费用660.45元,预留保质金59550.43元(根据双方签订协议),两项合计扣减60210.88元。要及时结算667389.26元(727600.14-60210.88=667389.26),陵水县社保中心已于2022年11月24日拨付到陵水县中医院账户。
陵水县人民医院未结算医保基金183283.62元,系陵水县人民医院医保系统未升级改造前的数据,其中包含重复未处理数据、错误撤单数据。陵水县社保中心已与陵水县人民医院重新核实,去除重复数据、错误数据后未结算医保基金为102250元,陵水县社保中心已于2023年1月19日拨付到陵水县人民医院账户。
二、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根据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列出问题整改清单,责任到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立行立改。在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同时,抓好举一反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督促定点医药机构按时申报医疗费用结算清单,确保及时支付医疗费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内部管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完成医保经办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完善经办流程,以建章立制促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经办机构工作制度化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基金监管。加强事后监管,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进行监管,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实现医保基金良性运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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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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