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我镇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县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新村镇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网址为:
(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xincunzhen/xxxgkml/)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参见新村镇人民政府编制的《新村镇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镇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县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新村镇
网址为:
(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xincunzhen/xxxgkml/)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申请: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县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新村镇
>>依申请公开
网址为:
(http://www.lingshui.gov.cn/Government/ApplyForm.aspx)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申请处理
镇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镇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镇政府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镇政府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