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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1/2021-0015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2日 10:19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疫情期间食品网购安全的消费提示 (2021年第9期)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疫情期间食品网购安全消费提示

2021年第9期)


近日,国内部分地区检测发现快递物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为减少感染风险,提高市民防疫安全意识,维护身心安全,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此发布疫情期间食品网购安全消费提示。

   一、提高网购安全意识

受全国疫情影响,请市民及时关注疫情动态,网购前需了解购买产品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程度。在购物时尽量关注产品发货地是否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不要购买来历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要选购"三证一码齐全"(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的产品。

二、保持高度防护意识

为了预防疫情从快递渠道传播扩散,接收快递需做好疫情防控。提倡无接触式配送和扫码取件,收取快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快递尽量就地拆封处理,尽量不将快递外包装带回家中。只能回家拆封的快递回家后应及时拆封,将消毒后的包装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尽快妥善处理。快递拆封后还需对双手和食品外包装进行75%酒精擦拭消毒。

三、外卖点餐也需注意

市民在使用手机外卖点餐时,应选择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有实体店面的正规商家;尽量选择“无接触配送”服务方式,取餐时佩戴口罩,取餐后,检查食物外包装及封签是否完好无损,用餐前洗手消毒。如果发现订购的快餐存在异物等问题,及时拍照留存证据,第一时间通过商家协商解决。

四、食品网购还需提高维权意识

网购食品时如遇网络经营平台、网站和网络经营者消费欺诈、借机涨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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