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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91/2025-00013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18:32
名  称: 公开比选陵水县2025年度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水质检测单位公告
文  号:

根据属地监管职责,2025年需要开展陵水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检测项目工作费用控制价为4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现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一家符合本工作服务资格条件的优质技术单位承担陵水县2025年度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水质检测工作,现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

一、工作概况

(一)工作服务名称:陵水县2025年度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水质检测

(二)工作内容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需开展我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站、医疗废水水质检测工作。

二、比选控制价

本次基本服务费控制价40万元。

  1. 工作范围及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文件要求,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站及医疗废水水质检测工作。        

  1.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参选单位具有独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creditina.gov.cn)查询;参选单位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提供档案查询记录加盖公章。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参选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或中止合同。

(三)提供参选单位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五、工期要求

2025年底前完成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

六、质量要求

在约定期限提交相应报告成果,且验收合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参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联系工作人员陈工13976151741发送电子版或到县生态环境局206办公室获取。

九、比选文件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选的单位于北京时间2025371800前将工作方案、资质证书、报价书等电子版发送到我局工作邮箱1416chen@163.com.比选完成后,我局将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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