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环保新动力·陵享新生活”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合作商家招募公告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10-31 17:39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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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环保新动力·陵享新生活”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合作商家招募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消费提振年”活动要求,提振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群众生活质量。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开展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环保新动力·陵享新生活”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通过数字人民币发放“消费券+现金”,作为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

现向全县招募餐饮和商场、超市、家电、家居家装、电动车等合作商家承接核销此次新能源汽车消费券

一、报名条件

合作商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统计关系在陵水黎族自治县。

2.在国家各级信用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包括联合惩罚对象、黑名单、法院失信执行人等)。

二、报名材料

企业报名审批表、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餐饮)等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30日

四、材料报送地址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建设路329号建设银行三楼302室(建设银行陵水支行相关负责人:许经理,13976559669)。

五、活动形式:

收到消费券红包的购车消费者,可在参与本次活动的餐饮和商场、超市、家电、家居家装、电动车等线下经营场所消费核销,核销日期为购车消费者领取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3:59:00(最晚核销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23:59:00)。

消费者在参与本次消费券核销的商家处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时,红包按比例抵扣,最多抵扣每次消费额的50%,红包余额不足消费额的50%时,将全额用于抵扣(例:当消费100元时,红包抵扣50元,消费者需另外支付50元;当红包余额不足消费额的50%时,红包余额将全部抵扣,消费者需另外支付红包抵扣额度外的全部消费额)。

如享受优惠的交易发生退款,在红包有效期内的将退回,可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如红包超过有效期,发生退款时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含红包抵扣金额),已使用抵扣优惠不再补偿。

六、其他

参与活动的商家均需秉持诚信经营,严禁虚假交易行为,消费券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即时使用、不得充值、不得套现、不得找零等,一旦发现将进行严肃通报。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负责,联系电话83318151。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环保新动力·陵享新生

”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合作商家报名审批表

2.报名承诺书

陵水黎族自治县商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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