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启用海南省新修订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的通告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5-31 16: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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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启用海南省新修订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补贴申报,给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自2023年6月1日起,根据省级最新办事指南,将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使用省级修订后的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事指南并在海南省一体化平台同步更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申报指南

申请单位通过海南政务网“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事项,根据申请员工实际情况按照情形导服进行勾选(可多选),系统自动匹配所需材料,上传相应申请材料等内容即可。

二、简化申请材料

(一)取消9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身份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陵水县单位申请人才住房补贴人员名册》、《陵水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申请表》、《陵水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申请表》、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购房合同、租房凭据证明材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缴纳房租和水电费证明,租房人与房号、房内合照)。

(二)优化8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提交次数,首次申请时应上传,后续申请情况无变化非必要可不上传,包括:劳动(聘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备案证明、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证明、事业单位编制方案或法人证书(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申请)、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三)调整2项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初次和后续申请均需上传,包括: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个体工商户或自主创业企业法人提供)、《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承诺书》(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单位承诺书、引进人才住房补贴个人承诺书)、《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公示材料》(单位公示情况材料)。

三、注意事项

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引进人才住房核发”模块中,自6月1日起,对人才引进时间满5年的住房补贴申请,给与3个月缓冲期,即5年期满后延3个月申请完毕之前的住房补贴,超过5年3个月系统将自动限制申请。引进人才及用人单位注意引进申领期满时间,及时提交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

四、咨询电话

受理端:陵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平台,联系方式:0898-38321596

    审批端: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室,联系电话:0898-83304074

附件:1.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核发申报指南

          2.陵水县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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