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工作已结束,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第三号)》第四条,“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参加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现取消10名考生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名考生参加第二轮资格复审,现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予以公告。
资格复审通过者,即可参加面试。递补人员须参加第二轮资格复审,第二轮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资格复审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6人事室。资格复审所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请详阅《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第三号)》。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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