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
行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琼办发〔2022〕4号)、《陵水黎族自治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陵委办〔2018〕9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就《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在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公众意见与建议进行意见征询,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1.事项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
3.评估主体: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4.决策内容:《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共含十一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公众意见征求内容:
意见征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利益人对《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的意见与建议;公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各主体的权责是否明确等;本办法颁布实施可能给公众带来的其他影响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其他可能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建议。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公众对《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社会稳定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正理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21号海南现代美居生活物流园(二期)A区写字楼11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028335993
QQ邮箱:1207167383@qq.com
传真:0898-66116212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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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