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陵水糖厂安置区项目A1#、A2#、B1#、B2#、B3#住宅楼安置户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17 09:0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办理陵水县糖厂安置区项目A1#、A2#、B1#、B2#、B3#住宅楼安置户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相关事宜的通知

县糖厂安置区项目广大安置户: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积极推动县糖厂安置区项目5栋楼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县糖厂安置区项目A1#、A2#、B1#、B2#、B3#等5栋住宅楼房屋大产权《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已具备安置户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条件。为顺利推进解决安置户本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现将县糖厂安置区项目安置户本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清单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分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需完成网签备案和契税缴纳后,持业主单位材料和申请人自备材料到县不动产窗口申请。业主单位材料和申请人自备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县房产管理局将于2021年9月17-9月30工作日期间在糖厂安置区A2栋一楼17号厅设置临时窗口集中受理登记业主的网签备案材料统一予以办理,申请人(或其委托人)可现场提交购房户主身份证及购房协议书(或房屋移交确认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不能在此期间提交的,可直接提交至县房产管理局打字室县建设银行三楼

房产网签备案经省级房屋管理系统确认后,安置户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税大厅缴纳房屋契税,取得契税发票。完成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发票后,可到县住建局304室领取业主单位相关材料。

二、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请县糖厂安置区项目- A1#、A2#、B1#、B2#、B3#住宅楼安置户本人及时申请办理。

附件:县糖厂安置区项目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6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14816(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