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关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专业户)整治关闭搬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名单(第一批)名单的公示

来源:陵水县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20-06-30 16:22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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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58次〔2019〕19号)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和属地政府对7家涉及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整治关闭搬迁情况重新核实,经核实7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拆除,符合整治关闭搬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现将7养殖场(户)的整治关闭搬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表(第一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畜牧兽医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630日-76

 

陵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规模场(专业户)整治关闭搬迁房屋及附属物补偿名单(第一批)公示表.xlsx


    联系电话:0898-83322372

    联系邮箱:lsxm8332237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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