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支持数字创意海归小镇建设优惠政策》
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支持数字创意海归小镇建设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于2023年6月28日印发,适用于陵水海归小镇规划范围内的人才、企业或平台。为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数字创意等重点产业发展,我县布局打造了海归小镇、新村镇疍家创业设计片区、文罗物流产业园片区、清水湾科技园片区、南平康养园进行招商,《支持数字创意海归小镇建设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与陵水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已不符,多条资助规定与陵水县其他扶持政策存在重叠且大部分重叠规定的资助力度相对较低,综上,《支持数字创意海归小镇建设优惠政策》已不适用当前产业发展实际。
二、内容说明
《政策》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本政策适用于:陵水海归小镇规划范围内的人才、企业或平台”。为推动实现更高水平数字创意等重点产业发展,陵水县布局打造了海归小镇、新村镇疍家创业设计片区、文罗物流产业园片区、清水湾科技园片区、南平康养园进行招商,《政策》的适用范围与陵水产业实际发展情况不符。
《政策》多条资助规定与陵水县其他扶持政策存在重叠且大部分重叠规定的资助力度相对较低,具体如下:
1.《政策》第二章第四条关于“鼓励重点产业企业引入”的资助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存在同类规定且资助力度更高,满足该资助情形的企业不会选择适用《政策》。
2.《政策》第二章第五条关于“鼓励海归小镇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资助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办法》)中存在同类规定;《政策》与《管理办法》的资助力度相同,但《管理办法》的资助规定更加全面,满足相关资助情形的企业不会选择适用《政策》。
3.《政策》第三章第七条关于“人才聘用补贴”的资助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支持重点园区企业用工实施方案(试行)》中存在同类规定且资助力度相同,满足相关资助情形的企业仅可选择其中之一适用。
三、评估论证
《政策》的废止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废止理由整体逻辑基本自洽,从政策适用范围、与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存在重叠等方面阐述废止原因。可以预见,《政策》废止后,各项扶持政策不存在重叠规定部分,数字创意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更加符合公平竞争规定。为避免各项扶持政策产生重叠,《政策》废止合法必要、可行合理。从总体上看,《政策》废止合法必要,废止后各项扶持政策不存在重叠规定部分,符合公平正义法则。《政策》废止对陵水数字创意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具有可预期的正面作用。
相关文件:关于废止《支持数字创意海归小镇建设 优惠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