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6日,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超常规举措〉的通知》(陵办发〔2020〕11号,简称《超常规举措》),为了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超常规举措》,进行如下解读和分析:
一、背景和依据
2020年初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全省经济发展低迷,为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把时间抢回来、损失补回来、影响的工期夺回来,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20年4月30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厅字〔2020〕22号),我县对标《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7月6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超常规举措〉的通知》。
目的和意义
以超常规举措刺激经济复苏,全力推动经济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
三、主要内容
《超常规举措》结合我县情况,从推动投资、消费、招商、财政增收、信贷促增长等五个方面共制定15条措施,其中:
第一部分:超常规推动投资方面共拟定8条措施,主要采取压实投资责任、实行容缺后补、简化审批手续,建立投资奖惩制度等措施促进投资增长。
第二部分:超常规推动消费方面拟定3条措施,主要采取“工会游”、举办多元化消费活动、打造夜市经济、发放电子消费卷等措施刺激市场经济,拉动消费增长。
第三部分:超常规推动招商方面拟定2条措施,主要采取推动大体量招商项目落地,制定产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吸引力,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第四部分:促进财政增收方面拟定1条措施,主要采取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非税收入征管,加快国有资产清理,加大耕地占用税清缴、土地出让力度,强化政府项目税源管理,多措并举,多渠道深挖财政收入。
第五部分:以信贷促增长方面拟定1条措施,争取争取加大法人金融机构专项再贷款额度,增投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企业和农户春耕备耕、脱贫攻坚和疫情生活物资资金需要。
四、适用范围
本《超常规举措》主要适用在我县促进投资、拉动消费、加大招商引资、促进财政增收、以信贷促增长等方面。
五、期限
以上超常规举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