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公交和城市公交线路票价优惠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05-20 16:1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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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享受优惠政策,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公交和城市公交线路票价优惠方案(试行)》,拟对军人、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老年人(70周岁以上和65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中小学生、儿童等人员和使用天涯行APP不记名卡的乘客给予减免票款的优惠。

一、优惠政策

(1)残疾人、军人。

    根据方案,残疾人的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士官证》,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持《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可办理关爱卡,享受在中心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惠,超出中心城区(东至滨河南、滨河北路尽头,北至陵保路与海榆东线交口,西至文黎大道与X664县道交口,西南至文黎大道与海榆东线交口,南至海洋主题公园。)外由个人付费。

(2)老人关爱卡。

    持有《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且年龄超过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办理关爱卡,享受在中心城区内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优惠,超出中心城区外由个人付费;持有《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且年龄超过65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可办理关爱卡,在中心城区内乘坐城市公交车享受5折优惠,超出中心城区外由个人付费。

(3)学生卡。

    陵水中小学生凭学生证明办理学生卡,乘坐公交车每月补贴88元,每月1日发放,月末清零,超出部分由个人付费。儿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6岁以下(不含)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6岁至14岁享受客票半价优惠;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1.2米至1.5()的儿童享受客票半价优惠,超出1.5米的儿童乘车无优惠。

    此外,使用公交普通卡乘车无优惠,使用天涯行App不记名卡乘车给予9折优惠。被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不予享受公交票价优惠。

二、办理方式

(1)学校统一收集办理学生卡

1. 需学校收集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班级及联系方式),并在班级负责人姓名处盖学校印章,打印;

2.实体卡需提供一张一寸证件照,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电子版照片需要打印不盖章(非白底)。

3.办理学生卡工本费15/

学校可拨打电话0898-83089008咨询集中办理学生卡

(2)个体学生卡

1.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学校校卡或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3.实体卡需提供一张一寸证件照(非白底)。

(3)老人关爱卡

1.七十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有《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一张一寸证件照(非白底)办理;

2. 六十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需持有《海南省老年人优待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及一张一寸证件照(非白底)办理;

三、 办卡地点:陵水动车站运营停车场调度室

四、办卡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2:00; 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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