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暂行办法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意见,积极高效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充分调动旅游企业参与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旅游企业旅游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管理水平,依据《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地区工作标准》、《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结合陵水县工作实际,为加强创标工作进度管理,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全文共十一条,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至第六条)对奖励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及管理单位、奖励资金来源、申报条件作出了规定。
第二部分(第七条)对奖励标准作出了具体的奖励申请要求。
第三部分(第八条)对奖励的申报和拨付流程作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四部分(第九至第十条)对在奖励资金的监督以及出现的违规处理作出规定。
第五部分(第十一条)对办法解释单位及奖补时间范围作出说明。
三、制定办法的意义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标准化工作奖励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积极高效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充分调动旅游企业参与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旅游企业旅游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管理水平,助力陵水县当前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和国际旅游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