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制定办法目的
为加强全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完善县旅游综合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全国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海南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以及《陵水黎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地区实施方案》(陵府办〔2019〕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陵水县工作实际,为强化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第二条 办法的主要内容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全文共二十二条,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至第四条)说明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和使用范围,明确了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要点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第五至第六条)从五个方面阐述了旅游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成立创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
第三部分(第七至第十九条)对各单位创标工作提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于处罚措施。
第四部分(第二十至二十一条)将创标工作目标细化,并对取得相应工作成效的企业单位给予经费支持或奖励。
第五部分(第二十二条)对办法解释单位及时间范围作出说明。
第三条 制定办法的意义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将填补我县旅游标准化管理方面无规范性文件的空白,对加强对创标成员单位、创标企业的管理,提高旅游标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