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私人小轿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06 17:5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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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私人小轿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倡导绿色出行,方便社会公众出行,清非法营运行为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界限,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保障合乘各方的合法权益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出台了《陵水黎族自治县私人小轿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该意见自2018年1月4日起实施。

该意见重点内容包括:

合乘定义。是由合乘出行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出行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合乘基本原则。遵循公益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维护合法权益、规范合乘行为、严禁非法运营的基本原则。

合乘平台。合乘平台,应当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合乘车辆。合乘车辆应为在注册登记的、通过年检和环保检测的、投保营业性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七座以下非营运小客车

合乘出行提供者准入条件。网约车驾驶员应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

合乘出行责任。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合乘行为规范。合乘出行提供者每天可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次数则不受限制。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按照人数平均分摊。合乘出行提供者不得收取时间计算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合乘出行监督管理。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已备案平台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加强对合乘各方进行执法检查。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反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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