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出多张“反恐罚单”

来源:11 发布日期:2018-01-30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我省开出多张“反恐罚单”

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规定,13家宾馆酒店分别被罚款10万元

 

  本报海口9月18日讯 (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宋洪涛 通讯员陈炜森)今天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海南省旅馆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怖主义法》)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公安机关依照《反恐怖主义法》对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规定、存在较大涉恐隐患、拒不改正的13家宾馆酒店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这是我省首次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宾馆进行处罚。

  据了解,自《反恐怖主义法》201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动员、组织各有关方面和人民群众,力求从源头上防范恐怖活动犯罪的发生。依据该法,公安机关重点做好事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对旅馆业等行业执法和处罚力度。一年多来,我省公安机关共处理了13起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行为,主要是对未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存在较大涉恐隐患、拒不改正的13家宾馆酒店,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警示效果。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处罚违规经营的旅馆业(含旅租)475家,责令限期整改116家,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6家。

  “《反恐怖主义法》在总则中提出了防范为主、惩防结合的基本原则。反恐的重点是防恐。反恐之要,在于防恐的每一个细节。”海南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兆腾介绍,《反恐怖主义法》立法的涉及面更宽更广,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各行各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更为严厉,对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也更为严格。像旅馆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如果不严格执行,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旅馆罚款数额最低10万元,最高可以达到50万元。

  除了旅馆业可适用《反恐怖主义法》处罚外,还有哪些行业也容易收到反恐罚单呢?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政委杜衡介绍,《反恐怖主义法》第20条、第86条和第90条明文规定,除旅馆业外,物流、寄递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二手车交易市场、汽油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均是《反恐怖主义法》管理的范畴,也是今后容易收到反恐罚单的行业。

  在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如何避开“反恐罚单”?杜衡介绍,“反恐罚单”通常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通常情况下,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着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很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结合目前全省范围内开出的多张“反恐罚单”,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务必遵守下列三个原则:第一,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但凡在车站等公共场所遇到安全检查,尽量配合。第二,住宿、快递等需要实名登记的业务,该登记就登记,不要嫌麻烦。第三,网上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未经核实切莫转发。

  警方提醒,一旦发生上述行为,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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