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学位 促进学前教育 公平的建议

来源:陵水政协办 发布日期:2021-10-21 10: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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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购买学位 促进学前教育

公平的建议

邹小敏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201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建设普惠性幼儿园对保障更多适龄儿童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视使得我县学前教育的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距离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县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32家,学生6963人;民办幼儿园66家,学生11498人。公办幼儿园每学期学费(含午托费):1520元—2200元,民办幼儿园每学期学费(含午托):3500元—15000元不等(其中,县城民办幼儿园(含午托)在6000元起步)。我县民办幼儿园数量是公办幼儿园的2倍,学费比公办幼儿园的高2至6倍不等。近年来,随着二胎政策放行,我县学龄前儿童增多,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数量明显不足,政府支持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建立和发展,有利于缓解保障我县学前教育的学位需求,但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学费差距悬殊,且部分民办幼儿园学费甚是“年年新高”,堪比大学学费,让大部分居民群众特别是同时有两个儿童上幼儿园的群众家庭倍感压力,群众反映强烈。

综上,公办普惠性幼儿园数量不足,远不能满足户籍人口子女入读需要,大部分群众无法享受到公办学前教育的普惠,学前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难以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对享受同等的均衡的学前教育需要。

建议: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学位。政府购买经教育局等部门批准的具备资质的民办幼儿园学位,并将购买学前教育学位所需资金作为民生教育纳入教育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具体为:在公办幼儿园学位数量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的,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由居民群众提出申请(个性化和特色化教育的高端园除外),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资源。民办幼儿园应按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按照教育局确定的规则接收适龄儿童入园,并享受政府的专项经费补贴。即本地户籍的儿童入学民办幼儿园可享受与公办幼儿园同等收费标准,政府应给予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差额学费的补贴,保证所有适龄幼儿都能以公办普惠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入园,弥补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承办单位: 陵水县教育局

办理结果: 陵水县教育局2020628日函复

您提出《关于政府购买学位 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步伐,通过实施奖补政策促进民办幼儿园自主办园,提高办园水平和普惠普及率实现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目标,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暂行办法》(琼教基[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019年12月出台了《 陵水县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政策内容“第六条奖补标准及分配办法”中指出“(一)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的发放项目分为两部分:一是补贴经费(即生均公用经费补贴1400元/年·生);二是奖励性经费(每生每年600元)。(二)奖补资金的分配方法 1.补贴性经费。即学位补贴,参照公办幼儿园按每生/每年/14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发放补贴,学位数以当年春季或秋季在园幼儿园人数为准。2.奖励性经费。年检考核合格的幼儿园按每生每年600元奖励补充经费,学生数以考核年度在园幼儿人数为准。

截至目前,全县有44所普惠性幼儿园,共5758个学位。于2020年开始,全县44所普惠性幼儿园在原来基础上,每学期每生降低700元。

经我局向县政府请示,结合我县经济状况,逐年提高奖补资金。

我局前期调研,如果是按照政府向民办幼儿园购买学位的做法,平均每生6000元,一学期下来14000多,预计财政每生一年将支付1680万,政府负担较重。经我局与县财政局沟通。财政表示一下子向民办购买学习费用太高,现目前可按照我县出台的《陵水县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政策暂行。

感谢您对陵水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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