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县城乡道路建设统筹规划必须先行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20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提建议人:

李俐

内容: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推进城乡路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关注民生、推动城乡扩容提质的重要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快路网设施建设,原先坑坑洼洼颠簸不平的新建路、中山路、沿河路、解放路、城东路等城乡道路都换上崭新整洁靓丽的容颜,提升了我县的道路交通状况及城市面貌,为我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有些道路建设好不久,经常出现一些部门开挖道路埋置管线的现象。比如中山东路、沿河路、中山路等路段都开挖宽约60公分南北贯穿的渠沟。挖掘后的道路,基础和路面被剪切,整体结构受到破坏,严重损坏了路基和路面的强度、稳定性及平整度。经观察,被掘道路恢复后的路面经过一段时间后容易出现下沉、裂痕和松散等病害,严重时影响到整个路面,降低道路的载体功能。同时,影响市民通行,给生活带来不便,对城市的整体效益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一、造成其现象的主要原因:

1、城市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造成“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现状。

2、城市地下管线管理部门多,各自为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统筹规划的管理机制。

3、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二、建议:

1、成立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综合部门,协调、安排各类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建立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建设体系。这一制度安排,有助于道路建设从规划开始就确保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以及高层推动。

2、加强部门间、层级间协调配合与联动。城乡道路建设涵盖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安全、 卫生、通讯、供水、排水、电力等多个领域的服务项目。其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决不能各自为战,需要住建、水务、交通、城管、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并联动,将各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划,统筹设计,具体执行。

3、管线工程应当与城市道路、公路及沿线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对于新建城市道路,要按照“同沟共建”的原则,整合各管线敷设单位利益,统筹协调各管线单位把地下管线和道路施工同步建设,尽可能做到同设计、同施工、同使用,减少道路重复开挖和管线多次建设。

4、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建设时应敷设示踪线和安全标示,如无地下管线资料或不能确认地下管线准确位置的,施工单位应当探明地下管线情况后方可施工。

    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应尽快开展城市地下管廊的规划与建设,提升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的使用功能和品质,有效解决道路重复开挖建设的弊端。

承办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一、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6月21日函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县城乡道路建设统筹规划必须先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该提案非常好。提案中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县目前道路(管线敷设)建设过程中存在反复开挖的问题,反复的开挖施工不但给城市环境、城市交通、群众生活等各方面都产生着直接影响,同时也造成大量人力物力的资源浪费。如此状况引起了我们队县城市政设施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视。

二、我局于2015年12月底已完成陵水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现状管线探测)工作,目前正在建立陵水县城市地下综合管线协同管理系统,并将地下管线探测数据录入该管线协同管理系统,下一步我局将建立并健全地下管线相关制度,依法推进管线数据交换、更新和共享。

三、为了切实解决城市道路特别是人行道被频频“开膛破肚”等问题,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在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统筹各类管线实际发展需要,目前我局已启动了全县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待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后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开展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

四、对于城区内道路的重复开挖施工、地下管线工程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局已在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提出相关控制性要求,严格把关设计方案。管线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报建,尤其在布局复杂地段,各方地下管线主管部门需交换意见,报国家有关规范并结合各自地下管线的布局规划统筹考虑管线综合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工程档案管理,以便丰富我县管网数据信息库,提高管网规划管理的延续性、全面性以及可操作性。

二、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6月27日函复。

您提出的《推进我县城乡道路建设统筹规划必须先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我县部分路面因工作需要,确实存在道路建设完成不久后又出现挖掘的情况。这不仅对政府资金使用造成浪费,也对整条道路的美观造成一定影响。您在提案中提出成立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综合部门,对我县今后的城市发展方面具备重要意义,能够有效避免道路重复挖掘和提升我县道路整体美观。但成立该部门不是我局职责范围,建议由县政府进行回复。

最后感谢贵单位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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