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出院带药量标准为:急性病不得超过多少天,慢性病不得超过多少天?

来源: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10:49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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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从业人员及城乡居民均为急性病出院带药量不超过3天,慢性病出院带药量不超过7天。超过上述标准的,超标准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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