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对象包括哪些?

来源:陵水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1-12-01 17:4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帮扶对象为我市有就业能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相对稳定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补贴对象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各项扶持政策享受对象,须为我市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帮扶对象。

农村低收入家庭包括稳定脱贫户。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14816(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