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对象为我市有就业能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相对稳定脱贫户及农村低收入家庭(含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的补贴对象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各项扶持政策享受对象,须为我市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帮扶对象。
农村低收入家庭包括稳定脱贫户。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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