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新村镇桐海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地建设工程的建议

来源:陵水人大办 发布日期:2022-09-27 09:2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关于加快推进新村镇桐海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地建设工程

的建议

提建议人:新村代表团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的必要性

省委、省政府于2019年印发的《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进火葬为基础,以推行殡葬改革为牵引,积极推动构建一个惠民、绿色、文明的殡葬行业格局。

当前,全县死亡人员的遗体或骨灰基本都以“土葬”为主,且以遗体入殓“土葬”居多。由于缺乏公益性的公墓地,致使群众乱埋乱葬、私自建造大规格坟墓等行为难以制止,给我县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系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甚至造成不可以逆转的严重破坏,容易导致我县乡村振兴、环境保文明创建、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受到阻碍。

新村镇桐海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地旨在贯彻《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为本村死者提供固定的安葬场所,引导群众破除传统封建迷信思想、树立文明办丧理念,进一步简化丧事程序、便利后人祭祀及加强统一管理工作,减少乱埋乱葬、私建大墓、建“活人墓”等浪费资源的现象,为全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供样板经验。

(二)工作堵点

新村镇桐海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地拟使用Ⅳ级保护林地,经前期征询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因坟墓属于永久性建筑,不符合临时占用林地条件,又因无林地定额指标,无法申请永久性占用林地。

二、建议

新村镇桐海村村级公益性公墓地拟建成林下节地生态石公墓园,拟使用Ⅳ级保护林地面积3.2687公顷,地貌为平原,林地土壤为沙土,土层较厚,林地质量属中等偏下水平,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地。经我镇组织人员开展可行性评估,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项目,拟使用的林地不属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的不得使用和限制使用的林地,且符合“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的规定。

建议由县林业局牵头,会同县发改委、县资规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评审。若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依法依规予以审批该项目使用林地的事项。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14816(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