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留村庄发展用地的建议

来源:陵水人大办 发布日期:2019-02-13 11:47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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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留村庄发展用地的建议


提建议人:陈雷等9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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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明确要大力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来做好乡村振兴,发展集体经济和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摆在我们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可是,从村民建房报建的情况来看,有些村庄已经居住了几十年之久,但是用地红线图的土地性质有些是林地,有些是一般农用地和园地。由于土地性质的问题报不了建,群众意见颇大。同时,振兴乡村战略,发展集体经济以及随着人口增长合理安排宅基地也要解决好土地用地问题。

对此,我乡就预留村庄发展用地上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县规划委、国土资源局、农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充分考虑我县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各村委会实际在制订村庄规划时考虑充分,预留80—100亩作为振兴乡村战略,发展集体经济以及人口增长的村庄发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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